中國人有句說話,說甚麼「富不過三代」,在今天的香港,情況又是否如此呢?
在討論之前,不妨先比較不同的分產制度。古時分產的方法基本上會分為兩種;一種為「長房或指定繼承者獨得」,另一種則為「各房盡量均分或不按比例地分成」。
前者的好處是創業者在死後,企業及家產不會散盡,可盡量保留創業者在生時的影響力及財力予指定繼承人,使繼承者可以盡情發展家族企業。而壞處則是安排繼承人時需要十分好的眼光,否則家業亦很容易在創辦人死後數十年盡散。
後者呢,好處則有如買保險,即使安排主產業的授權者失當,仍然有其他同系子孫可能「東山再起」。假若家業分配權力洽當,各房之間便可產生互相制衡作用,使家族產業在進行大決定時不容易出現很大的犯錯。
但其優點亦是其最大的問題所在,於企業長遠發展時會令企業決定過於保守,容易被時代淘汰。當部分有改變決心的新生代領導層提出改革時,亦容易衍生出溝通及利益問題。正由於此,部分感到有志難伸的繼承人便會因此提出再分家或淡出家族,使家業流散。
那中國人通常是行哪一套呢?相信你亦猜到是後者,否則又何來「富不過三代」這說法呢。
雖然中國今天仍保留著長幼有序,重男輕女的傳統處事手法。但中國人在分家之時,其實取向最多的仍是保留一定份額的財富予每一房妻房子女,使他們生活仍可保留一定質素或發展其個人事業。
那在香港的大戶人家是否又「富不過三代」呢?
根據我們發現,現實絕非如此,香港絕大部分仍活躍市面的品牌其實已超過百年歷史,部分倒子如下;
  1. 余仁生家族・始於1878年(余仁生)
  2. 何東家族・始於18及19世紀 (商業電台/信德)
  3. 李佩材家族・始於19世紀(東亞銀行)
  4. 李錦裳家族 ・始於1888年(李錦記)
以上例子中的企業家後人有些是繼承祖業,亦有些是另闢江山,位位企業家的後人在不同的市場上到今天仍各領風騷。
另闢江山的成功例子有商業電台創辦人何佐芝先生,他出身是何東先生的私生子,獲分家財不多,只有5萬元左右。但由於其眼光及父親留下的家族網絡,使其可從羅保爵士取得廣播權,並獲葛量洪港督成功批發牌照。
守業者例子如李錦記後人,今天已超越袓業,成功把品牌跳出海外,成為國際知名的飲食品牌。
落筆至此,筆者想帶出的是如果一般人所指的繼承只針對財務安排,其實看法是非常不全面的,真實而且最有力的繼承其實是先人的人際網絡。後人會否獲得成功,其實亦跟不同財富繼承方法亦沒有必然直接關係。
如果再大家細心留意,以上的小故事及例子是在告訴我們財富繼承只是助你在起跑線上推前一點。只有靠個人不斷付出、拓展眼光及人際網絡才是獲得成功的決定性因素。
獲分大量家財的,不夠進取,沒有眼光的依然會被市場淘汰。
獲分小量家財的,有志難伸,仍得離去創立個人事業,親身接受市場挑戰。
沒有家財的,積極儲蓄、開拓人際網絡、找到市場價值,創建生意、接受市場挑戰,我們亦有可能是另一個何東或李佩材。
黃式
註:此文概念及部分內容取材自鄭宏泰先生, 黃紹倫先生聯合所著的《商城記》。僅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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