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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讀立法會議員(IT界)莫乃光在網誌上說:「近期那些所謂『比特幣交易網站突然停止運作』個案中,實際根本無涉及任何Bitcoin或『交易』網站,同經典補藥黨無分別……」。對此,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3月25日在立法會上指出:「我們又不厭其煩重複發出警告,指兌換、交易或持有此類虛擬商品作投機用途潛在極高風險。(但因為流通量微不足道)政府認為現時未有需要引入新法例管制或禁止市民參與這類虛擬商品的交易活動。」這可算相當務實的態度,但是否這樣就足夠?
分散式賬簿劃時代創新
難怪莫乃光慨嘆說:「局長的回應只強調比特幣有多危險,沒有提供任何打算針對虛擬貨幣作研究和規管的計劃,實落後於紐約等金融中心之餘,亦浪費了香港(發展)虛擬貨幣的機會。」事實上,我也曾多次「不厭其煩」地指出,Bitcoin等虛幣是劃時代的技術突破,我們並不鼓勵炒賣,但亦不應對這新出現的技術平台置之不理。
Bitcoin提出blockchain的概念,因為這樣虛幣的操作並無中央機構管理,於是設定一個分散式的賬簿用保密程式加固,事實上歷經數以百億元的交易,依然運作如常,於是確立這種分散而獨立運作的模式。大概2011年已有人指出,這是理念上的突破,新出現的組織形態,其劃時代的創新,並不亞於Bitcoin作為一種貨幣。
套用William Mougayar的講法,這將是未來軟件組織的新常態,可分為五方面:一、去中央機制的共識,例如Bitcoin其基礎是分散式的互信。二、Blockchain作為分散式數據庫,而Bitcoin這幾年來的運作紀錄可作為基礎,就是無相關的運作亦可套用。三、智能合約,建立在blockchain而能夠互相對話的小軟件,等於是分散式的智能機制。四、持份證明(Proof of Stake),在Bitcoin這稱為採礦,用算法確立持份者的參與。五、上述幾點的結合是「互信平台」的出現,持份者能在去中心化的平台上安心地自動交易。
這個互信平台其實已漸形成,近日一件鮮有報道的事情是,引領blockchain開發的Ethereum群體,在1月初推出代號Mist的瀏覽器,這表面上像Chrome或IE,但實際上不可類同,內裏設有虛幣結算的機制。當然這目前還在研發階段,但觀乎近月各方面所興起的以虛幣為本的應用平台,有儲存、通訊、社交等等用途,五花八門的未來如何,我們實在無從推測。
新發表的Mist瀏覽器令我想起一件往事。1994年的一天,我正在三藩市飛往西雅圖的上空,報紙上讀到剛離開SGI的Jim Clark夥拍Marc Andreessen開公司創業,正擬推出一個圖形界面的瀏覽器,即是日後的Netscape。當然,歷史並不簡單地重複,但現時的虛幣技術可比作當年互聯網的初興起,經歷dotcom泡沫的大起大跌,往後才展現對社會改造的廣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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