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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聲言要推動「創新及科技」。
一月中發表的施政報告中,特首再度強調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的重要性:
我們需要專注的領導,以及更有力的政策統籌,做好官、產、學、研的協調工作。
偏偏不少 IT 界人士對此並不賣賬。其中「前線科技人員議政小組」更發出公開信,反對成立創科局:
政府開設創新及科技局以表達對資訊科技業界的重視本為美事。 然而,政府提交立法會的建議文件內容空泛,態度敷衍,對業界反對聲音又充耳不聞。文件非但不能切入問題所在,更沒有提及解決方法。論願景,政府只知道要發展科技以提升產能,剌激經濟,改善生活質素,卻對香港過往科技行業發展裹足不前的原因不求甚解。
結果,創新及科技局,終於因為未能在立法會財委會中通過撥款而胎死腹中。
但梁振英沒有放棄。三月初,特首又創新猷,以「為了不落後於競爭對手,發展創新及科技的工作刻不容緩」、「等的期間香港會落後」為由,任命楊偉雄為創新及科技顧問。
但問題從來沒有解決。就算發展創新及科技的工作真箇刻不容緩,但業界真正需要究竟是什麼?成立創科局由上而下領導、決策、統籌,是否代表香港的創新科技,得以飛快發展?
這是一個大問號。
成立創科局,不是政府的唯一舉動。
今年度財政預算案同樣重視「創新及科技」,特別是初創企業 (startup):「我希望改善本地初創和科技企業的生態環境,配合香港經濟高增值發展的大方向,促進本地產業多元化。」因此,財爺曾俊華於預算案提出多項建議,其中包括向「創新及科技基金」注資 50 億協助初創企業發展。
大拿拿 50億!此言一出,令 startup 一時間成為香港熱門話題。
不過話說回來,startup,到底噏乜?它和「創業」、「創新及科技」又有甚麼分別呢?
很抱歉,所謂 startup 並無一個足夠權威的公式定義。倒是《立場博客》柏拉圖的說法值得參考:
小弟認為一間 startup 跟一盤生意的分別是,startup 是內含了「innovation」這個字。不一定是要跟科技有關的 innovation (雖然大部份的 startup 都跟科技有關,但也有例外,例如 co-working space),但一定要對現有的社會日常的生活模式做成一點衝擊;小如你可以勁方便用一個 app download 晒屋企附近的餐廳 menu 仲叫埋外埋,大如現在很流行講的 disruptive innovation。
Disruptive innovation,即破壞性創新,意指將產品或服務透過科技創新,試圖擴大、開發或突破現有市場的消費模式。例子如 airbnb 的出現,就打破了過往旅遊住宿市場的格局;而 uber 則把的士和租車服務搞得翻天覆地。
顛覆,就是 startup 的核心價值。
因為這是一個如此反傳統的行業,所以一切傳統商業知識,從市場策略到管理方式,從經營的困難到政府支援的政策,都必須有新的討論。
到底創新及科技產業是否需要政府扶助?好像成立一個「創新及科技局」或者搞一個「創新及科技顧問」或者設立「創新及科技基金」,又是否 startup 所需?到底政府拋出 50 億港元,是否真的能有所為呢?有,又幫得幾多?無,又該做甚麼才有用。
在《立場新聞》新專題「Start 噏」,我們將會透過幾個 startup 人的故事,嘗試以小見大,探索這些問題。
source from 《立場新聞》新專題「Start 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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